为全面掌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的物种、数量以及其他基本情况,芜湖市林业局近期对全市范围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调查工作。
经初步统计:截至2014年底,芜湖市共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计45家,其中芜湖县11家、无为县21家、南陵县3家、繁昌县2家、镜湖区1家、弋江区2家、鸠江区2家、三山区2家、经开区1家。全市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种类有六大类共26种:包含鹿类(梅花鹿);鸟类(蓝孔雀、七彩山鸡、雉鸡、虎皮鹦鹉);兽类(野猪、野豪猪、果子狸);爬行动物类(扬子鳄、蝮蛇、王锦蛇、眼镜蛇、五步蛇、乌梢蛇、赤链蛇、黑眉蛇、白眉蝮蛇、竹叶青蛇、大王棕黑锦蛇、中华水蛇);雁鸭类(灰天鹅、豆雁、绿头鸭、野鸭、鸿雁);两栖类(黑斑蛙)。
市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野生动物资源具有多样性、生态性和可再生性等特点,片面强调保护,必然导致相关产业萎缩、民族传统工艺失传,保护事业将无法与社会经济、群众利益有机结合,从而失去活力和动力。只有以保护为基础,大力促进资源培育,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以合理利用带动资源保护和培育,才能最终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选自:安青网 记者 夏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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